205分廠精制干燥崗位耙式干燥機更新項目-全開式耙式真空干燥機采購
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標公告
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對以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擇優(yōu)選取具有資質的法人單位進行合作,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踴躍參與,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205分廠精制干燥崗位耙式干燥機更新項目-全開式耙式真空干燥機采購
(二)項目編號:DBZY/014-2024-ZB-CG0003
(三)招標單位: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設地點:東北制藥細河廠區(qū)205分廠
(五)計劃工期:預付款到賬后30日內到貨
(六)付款方式:1.合同簽訂后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2.標的物到甲方交貨地點30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3.標的物安裝完畢試車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開具合同總價款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交付給甲方后30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4.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質保金(不計息)。5.合同簽訂后15日內,乙方以電匯方式向甲方繳納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驗收合格后30日內無息退還。
(七)招標范圍:本項目為205分廠精制干燥崗位耙式干燥機更新項目,擬采購2000L全開式耙式真空干燥機1臺,具體詳見URS。
(八)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九)質量標準:企業(yè)標準
二、投標單位資格條件
(一)投標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質,需提供最新年檢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成立五年及以上。
(二)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及以上。
(三)經(jīng)營范圍包含制藥或化工設備、干燥等相關資質。
(四)投標單位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投標單位需提供近兩年至少2份類似設備的銷售業(yè)績。
上述資料需加蓋報名單位公章。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起止時間: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二)報名方式(任選其一)
現(xiàn)場報名,同時提交資格證明材料;電話報名,郵寄資格證 明材料;電子郵件發(fā)送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報名單位公章)。
(三) 通過對報名單位提交的資質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通過并繳納投標保證金和招標服務費后方可參與投標,需繳納投標保證金四萬元人民幣,招標服務費叁佰元人民幣。招標結束后,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應予以補齊,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定標后三十五個工作日后一次性無息返還,招標服務費不退不換。
(四)報名地點: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細河裝備工程部
四、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4年4月1日13時30分
開標地點:沈陽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昆明湖街8號,張士廠區(qū)開標室。
五、聯(lián)系方式
發(fā)包人: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陽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昆明湖街
聯(lián)系人:羅女士
電 話:16609804429
E-mail:luolinlin@nepharm.com.cn
郵 編: 110027
六、監(jiān)督舉報方式
電話: 16609806889(審監(jiān)法務部紀檢專員)
E-mail:dbzyjb@nepharm.com.cn
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月 19日
買賣合同模板
205分廠精制干燥崗位耙式干燥機更新項目-全開式耙式真空干燥機采購
甲方(買方):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DBZY-014-JGSB-2024-****
乙方(賣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購買標的物(設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的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供雙方信守。
一、標的物(設備)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
序號 |
標的物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shù)量 |
單價(元/臺) |
合計(元) |
使用部門 |
1 |
* |
* |
臺 |
1 |
* |
* |
205分廠 |
備注 |
*************具體要求詳見后附技術協(xié)議。 |
二、合同總價款
(一)合同總價款(含稅)合計金額:小寫:****元,大寫:人民幣****;稅率13%;不含稅金額合計****元,大寫:人民幣****。
(二)合同總價款包含物價款、稅款、運輸費用、保險費用、指導安裝、調試及培訓等費用。
(三)若遇國家稅率調整,不含稅金額不變,含稅金額應作相應調整。
三、質量驗收標準
滿足甲方要求,相關標準詳見雙方另行簽訂的質量技術協(xié)議,質量技術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交貨時間、合同履行地點、交貨方式及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一)標的物到交貨地點交貨時間:預付款到賬后30日內到貨。
(二)合同履行地點:遼寧省沈陽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甲方細河廠區(qū)。
(三)交貨方式:乙方于發(fā)貨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負責送貨至交貨地點,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均由乙方承擔。包裝采用適當?shù)陌b箱,并標明吊裝方式及標的物重心位置,包裝物不計價,不回收。甲方要求乙方延遲發(fā)貨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安排發(fā)貨,涉及款項支付、質量保證等雙方義務的相應順延,延遲發(fā)貨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標的物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風險。
(四)貨運方式:乙方應將標的物交付具備運輸資格和條件的承運人,在符合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實施標的物運輸。如屬于危險標的物,或標的物中包含危險品的,則乙方必須承擔有關法律法規(guī)針對危險品運輸所規(guī)定的一切責任。
(五)如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驗收標準,甲方有權退貨。由此產生任何拆裝、運輸、裝卸、包裝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通知乙方退貨后,該標的物發(fā)生的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應在標的物發(fā)運后當日內將承運人出具的發(fā)運單據(jù)、承運標的物的交通工具信息、發(fā)運標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稱、數(shù)量、隨標的物發(fā)運的零部件名稱及數(shù)量、隨標的物發(fā)運的專用工具名稱及數(shù)量、隨標的物發(fā)運的工程文件名稱及數(shù)量)、隨車乙方人員聯(lián)絡方式等信息通知甲方。
(七)甲方收貨時,應檢查標的物外箱包裝情況,如有破損,應及時向乙方提出。
(八)對乙方誤發(fā)或多發(fā)的標的物,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5日前通知乙方。
(十)標的物裝卸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交貨之前的裝卸費用和風險由乙方承擔,標的物到達交貨地點后的卸貨由甲方負責。標的物所有權在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交付甲方時歸甲方所有。
五、標的物包裝
(一)標的物的包裝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采取適當方式對標的物進行包裝(甲方對包裝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必須滿足其要求),因乙方包裝不當導致標的物損毀、隨附備件、工具材料、說明書等文件材料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如屬于危險標的物,或標的物中包含危險品的,則乙方必須承擔法律法規(guī)針對危險品包裝所規(guī)定的一切包裝標示需求,即使在法律法規(guī)無規(guī)定的前提下,乙方仍有義務在包裝上顯著及明確的標注危險品的信息、注意防護事項及其他必須提示信息。
六、驗收方式
(一)甲方到乙方生產地點預驗收內容:標的物外觀、基本配置情況并運行標的物,檢查標的物主要運行情況,以上各方面均應滿足甲方的技術要求(基本配置要求及技術要求詳見合同附件)。
(二)標的物到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后開箱驗收內容:外觀及包裝應完好無損并與合同相符;箱內主機、附件應無破損銹蝕等情況;箱內物件數(shù)量應與合同一致;標的物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安裝圖、隨機專用工具等原始資料和技術文件等應齊全;電氣圖、標的物組裝圖應與實物相符。
(三)標的物安裝調試后驗收內容:標的物應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驗收標準,運行平穩(wěn),性能應滿足甲方生產需求(甲方生產需求詳見附件),如GMP有要求的,應符合GMP要求。標的物安裝調試完畢具備驗收條件甲乙雙方進行驗收,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對標的物進行整改或更換;三個月內不能通過甲方驗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換貨,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四)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提供標的物指導安裝,如需要首次交貨地點驗證或GMP有交貨地點驗證要求的,乙方應提供相關驗證方案及驗證數(shù)據(jù)。
七、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
(一)付款時間:
1.合同簽訂后10日內,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總價款的30%;
2.標的物到甲方交貨地點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
3.標的物安裝完畢試車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開具合同總價款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交付給甲方后30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4.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質保金(不計息)。
(二)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或雖有質量問題但乙方已履行質量保修責任的,質保期滿雙方無其他爭議的甲方向乙方付清質保金。如質保期內出現(xiàn)產品質量問題但乙方未履行質量保修責任,甲方可直接使用質保金沖抵第三方維修費,剩余的質保金(不計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不足以沖抵第三方維修費的乙方應承擔第三方維修費。
(三)付款方式:
甲方以甲方付款日至匯票到期日不低于六個月期限的銀行承兌匯票向乙方支付結算貨款。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支付以甲方付款日至匯票到期日低于六個月期限銀行承兌匯票或電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貼息費用,計算貼息費用的利率按甲方財務每月公布貼息利率為準。貼息費用以電匯方式于甲方付款前匯至甲方賬戶。
八、交貨地點服務
(一)乙方在交貨地點的人員應遵守甲方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乙方接受甲方按章處理。
(二)乙方在交貨地點的人員食宿自理。
(三)甲方如需邀請乙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乙方應予協(xié)助。
(四)乙方人員因違規(guī)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九、標的物安裝調試、驗證及人員培訓:
(一)標的物的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派人指導安裝,乙方負責調試并免費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
(二)標的物到達交貨地點后,在甲方具備安裝調試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到交貨地點指導安裝,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時內必須到達交貨地點指導安裝并實施調試及驗證工作,乙方在甲方具備調試條件情況下,須確保在到達交貨地點之日起60日內完成合同標的物調試工作。
(三)乙方負責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免費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人員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并且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yǎng)標的物。
十、標的物保修
(一)質保期一年,質保期從標的物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質保期內,乙方提供免費保修服務。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72小時內派人至交貨地點維修。質保期內標的物一個月內維修超過2次或雖未超過2次但一個月內不能正常使用的時間超過72小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換貨,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質保期屆滿后,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3日內派人至交貨地點維修。標的物的維修、更換,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十一、合同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逾期交貨超過20日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并解除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合同價款并且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乙方交付標的物不符合合同質量驗收標準的,在甲方規(guī)定時間內經(jīng)維修或更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質量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合同價款并且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一)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0.5%違約金,若因乙方逾期交貨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乙方逾期交貨超過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違約金,若因乙方逾期交貨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逾期安裝調試,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0.5%違約金,若因乙方逾期安裝調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乙方逾期安裝調試超過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違約金,若因乙方逾期安裝調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三)乙方雖按期交貨,但標的物質量驗收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質量驗收標準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違約金,并負責更換標的物,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四)質保期內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保修服務的,每次應按質保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委托第三人進行維修,因此產生的費用及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如乙方給甲方提供的發(fā)票出現(xiàn)稅務風險,導致甲方額外稅金、滯納金等情形時,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乙方賠償?shù)姆秶ǖ幌抻陬~外稅金、滯納金等。
(六)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對甲方相關人員的培訓,應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七)甲方逾期付款的,交貨時間相應順延,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十三、知識產權條款
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標的物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若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過程中發(fā)生第三方指控侵權,則乙方應對侵權行為負責,并負責與第三方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基于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十五、通知與送達
為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通知或通訊均應以本合同所列地址、電話、傳真或電子郵箱為準,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變更方應承擔通訊不暢的不利后果。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lián)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 EMS 等方式)、電子郵件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的,自發(fā)出時起 24 小時內視為送達;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十六、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項下乙方轉讓或者變相轉讓債權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債權;如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債權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筆債權30%的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項下如乙方違法違規(guī)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全額賠償;賠償金額從應付乙方合同價款等款項中先行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依法享有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三)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zhí)三,乙方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六)本合同簽訂于沈陽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七)本合同手寫涂改無效。
(八)工程項目名稱:205分廠精制干燥崗位耙式干燥機更新項目。
(九)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累加計算。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確認在履約過程中的產生的各種違約金、賠償金,并以電匯的形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合同價款或直接從合同價款、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從合同價款中扣除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根據(jù)付款方式不同從合同價款中扣除貼息費用。
十七、履約保證金條款
(一)合同簽訂后15日內,乙方應以銀行電匯方式向甲方交納*元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逾期未交納視為違約,乙方應承擔逾期違約金(按履約保證金總額0.5%每日計取),直至履約保證金足額交納。乙方未交納履約保證金前,甲方有權不支付合同價款。履約保證金(剩余部分)在標的物調試驗收合格后30日內退還,不計息。
(二)乙方違約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等款項中先行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依法享有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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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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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
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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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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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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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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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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